沈阳市鑫鑫气体厂
联 系 人:苏桂凤15309883215
固定电话:024-25309037
传 真:024-25189845
网 址:www.syxxqt.com
地 址:沈阳市于洪区洪湖北街3号
分 厂:新民市沈雪溶解乙炔厂
地 址:新民市法哈牛镇东升堡村
运用工业气体的十大注意事项
1、气瓶安全附件无缺完全(包含橡皮圈、安全帽、压力表、阻火器、减压阀、易熔塞),胶皮软管必须无缺无老化破损状况,与气瓶接口处运用卡子固定,以防滑脱。
2、氧气、乙炔不能混合寄存(二者应离隔或阻隔放置,离隔间隔2米以上),运用时间隔5米以上,气瓶不行放置在距明火、高温部位较近的地方(间隔15米上),放置场所应阴凉通风,并有防倾倒办法。
3、工业气瓶在转移过程中,禁止在地上翻滚,运用手旋转平移。装车时,气瓶应该方向共同,捆扎结实。运输必须用危化专用车辆。氧气、乙炔禁止混装运输。
4、在上部有动火和高温气候运用气瓶时,运用不燃物体遮盖,高温气候不能在阳光下长时间曝晒,气瓶运用完毕后,须拆下减压阀、胶皮软管等设备,并戴上安全帽,然后按第2条要求放置。
5、乙炔气瓶在运用时禁止平放在地上。
6、工业氧气瓶在储存运用过程中禁止触摸油脂。
7、切开、焊接作业前,应整理周围易燃物,以防引燃。
8、动火作业现场应设专人监护,并配置相应的消防灭火设备,如灭火器、水等。
9、寄存(或寄存过)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容器、管线设备不能直接进行动火作业,应进行相应处理或选用其他安全办法,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动火作业。
10、在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场所动火作业,用火单位应运用“用火许可证”,在执行安全办法后经负责人审批再进行施工。
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,如有问题,请与我们联系!